1月20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曾灼三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永仁县生态环境增效年实施方案》(讨论稿)、《永仁县营商环境增效年实施方案》(讨论稿)等相关事宜。
曾灼三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从“坐等服务”向“上门服务”转变,持续深化“局长坐诊接诉”活动,着力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擦亮“12345”营商环境品牌。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的要求,认真抓好生态环境增效年12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增效年行动。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关注和落实好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践行“三法三化”“七天工作法”“三单制”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对标对表抓在前、走在前,形成党政联动、协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