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按照省、州、县党委政府对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超前谋划,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
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国有林场林区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在宣传过程中,民警发现一流浪人员携带有火柴、香烟等危险火种在花箐林区内活动,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将其送至民政救助站进行收容救助,消除了森林火灾火险隐患。
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火源、火种进山。森林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永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严惩森林火案违法犯罪人员,为永仁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