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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税务局齐头并进全力推广电子专票工作

日期:2021年03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自2021年1月21日起,云南省正式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且具备远程交付便利、领用方式快捷、储存保管方便等优点。永仁县税务局多措并举,在新办纳税人中广泛宣传,着力扩大电子专票知晓范围。

一是广泛宣传,扩大基础。永仁县税务局通过电视台、微信群、办税厅LED显示屏、公告栏、政府门户网站对专票电子化扩围工作进行本地化宣传。同时将上级下发的操作指引、二维码和宣传手册等资料,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办税窗口发放、导税台宣传、网格化专员辅导等方式,现场做好对面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二是政策落地,及时上门。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网格化”服务机制相关要求,运用“一户式”信息归集落实好开票方、受票方网格化服务,以“一户式”信息归集为依托,对我县试点纳税人开票情况、受票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定期进行跟踪服务,对新核定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及时提供面对面的辅导。

三是积极回访,答疑解惑。对已经领取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由纳税服务组带领网格化工作人员,上门提供面对面服务,了解纳税人在电子专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进企业问题处理反馈,对按照现有政策能明确答复的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并建立问题清册,实现精准辅导办理;对需要对接相关业务部门的,高效响应,及时回复辅导办理;对纳税人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进行采纳,收纳整合后上报州局专票电子化综合宣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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