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永仁县人民政府在接到第二轮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X2YN20210423027号举报件,当天上午永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德宝立即组织了案件专题部署会议,成立了交办案工作领导小组,由罗德宝担任工作组组长,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维的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维的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员,明确了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办理单位,维的乡人民政府为具体办理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
当天中午,永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德宝立即带领交办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永仁县维的乡鲁母村委会对交办件反映“2016年以来,攀枝花至广通铁路和中铁十二局营盘山隧道建设工程(位于楚雄州永仁县维的乡么吉利村鲁母自然村)导致原有的几十处林下地下水溢出点干涸,林木枯萎死亡,施工扬尘导致农作物大幅减产”的情况一一进行了核查,走村串户向周边群众了解攀枝花至广通铁路和中铁十二局营盘山隧道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扬尘情况和地下水溢出点情况,深入林地勘察林木死亡情况。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永仁县人民政府立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要求各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各自分工按时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王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