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从2021年7月1日起,永仁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770元/人.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人.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858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作调整。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全县共有城乡低保3033户590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100.87万元,共有特困供养对象511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补助和护理补贴267.97万元。(供稿:永仁县民政局 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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