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通知要求,近期,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履行危废转移监管责任,主动出击,确保危险废物转移安全。
一是对跨两县转移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摸排,排查出跨两县转移危险废物企业1家,跨区域转移危险废物10728吨,涉及转移的锌浸出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产生的回收渣,危废代码:HW48:321-010-48。二是对危废转移企业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进行核实,采取对危废转移企业负责人调查询问、查询危险废物转移台账、现场拍照取证的方式进行现场调查。三是建立健全跨县转移危险废物信息联络监管机制,实现对产废单位、运输单位及处置单位的全面监管,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运输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监管无缝对接,从监管机制上堵住漏洞,防范风险。
此次联合执法共发现危废转移企业存在问题2个,违法行为1项,目前,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对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两县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有效履行了危废转移企业监管职责,守住了危险废物跨域区转移安全底线,用“严”的监管和“实”的措施践行环保人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