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认真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要求,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成立了永仁县水务局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制定了《永仁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饮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水务局挂包工作方案,确保“四个不摘”要求落到实处。全县共建成1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112处,其中:县城自来水厂1座,供水覆盖农村人口20469人,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3处,供水覆盖人口27015人;1000人以下1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98处,供水覆盖人口17968人。100人以下供水工程75处,供水覆盖人口3746人。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91.6%(新标准),自来水普及率78.3%(新标准),供水保证率达90%以上。全县63个行政村实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全覆盖,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标准评价,达到我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要求,无饮水不达标人口。
(二)突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持续改善农村饮水环境。一是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认真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保障成果。继续执行农村饮水保障包保责任制,实行“1个水利技术人员包保行政村,1组专业技术队伍包乡镇、班子成员人均联系1个以上乡镇”的农村饮水督战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有领导抓,问题有股室协调,事情有人员具体落实。持续抓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工作。健全脱贫人口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各乡镇实行饮水安全风险一周一监测一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保持动态清零。二是千方百计抗旱保饮水。针对去年降雨偏少,库塘蓄水不均衡,县水务局组织和督促各乡镇加强水源库塘管控,采取“先生活、后生产”的供水方式,做到科学管水、合理调度。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制度,认真办理和解决群众反映饮水安全问题。公示水利部12314监督平台和省、州、县、乡五级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到村到户,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县级、乡级饮水安全系统管理人员已全部落实上线,拓宽饮水安全问题反映渠道。组织各乡镇水务站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APP管理人员培训,并发放了政府救助平台农村饮水安全用户端、管理端操作指引。加强涉水问题监督处理,扛牢问题整改责任,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转办,督促各乡镇限时办结、限时答复,妥善处理好群众饮水安全诉求。2022年以来累计收到群众反映饮水安全问题5件,其中:县水务局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2件,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3件。5件问题均已办结,办结率100%。四是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持续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工作,督促乡镇加强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落实《永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永仁县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供水价格方案(试行)》的工作要求,抓好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022年,上级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1万元、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3万元,共计44万元资金用于11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目前已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任务8处,其余3处正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守住农村供水底线。五是强化规划引领,积极谋划编制行业衔接规划。聚焦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短板,组织编制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科学谋划农村供水保障项目,通过新建、扩建水源工程、新建农村小水厂、县城水厂、乡集镇水厂管网延伸等方式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目前,总投资7367万元的永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已开工建设,县水务局正积极抓好项目推进,围绕3年任务2年完成的目标,抓好项目推进工作,确保2023年底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巩固提升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