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2023年5月15日-5月22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3人历时6天对全县15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情况,卫生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查看生产车间、翻阅档案资料,同接害岗位劳动者进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重点查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购买发放、警示标识张贴、危害因素告知公示、人员培训、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防护技能都有了很大提高,但部分企业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职业病防护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职业健康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培训和监督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并就存在问题整改意见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做了交流。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18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县内企业15家。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现场指导,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在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中,卫生监督员强调,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是用人单位,保障本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就是在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企业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规定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加强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了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降低了执法风险,促进了职业卫生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