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一群众到永仁县公安局永定派出所报警,称几天前有两名陌生男子到其父亲家中,自称是楚雄某派出所的民警,要求其父亲缴纳2000元的罚款,因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其父亲当场写下了欠条。事后,他觉得不对劲,便直接到永定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案侦工作,很快就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锁定了两名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
7月18日,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吴某某抓获。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下一步,永仁公安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关切,继续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大力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和问题隐患,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警方提醒:请广大人民群众在配合人民警察工作过程中也要提高警惕,如遇假冒公检法的情况,可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反映或拨打110报警,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