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的春节,永仁县市场监管局做到早安排、早行动,牵头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辖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内食品摊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了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坚决查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真正让老百姓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舒心。

针对春节消费特点,以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小作坊等为重点检查场所,以冷链食品、肉制品、食用油、糕点、速冻水饺、包装饮用水、散装白酒、酱醋、粮食加工品为重点检查对象。

一是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二是以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餐饮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春节”期间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禽蛋制品、乳制品、酒类制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同时严查销售者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规范食品作坊环境条件、原辅料采购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等环节,督促各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力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市场安全。

三是检查各经营单位商品是否明码标价,商品价目是否齐全、标价内容是否真实、货签是否对位、标识是否醒目及是否存在欺诈误导消费者、是否有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各经营者进行了价格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建立和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不得趁机囤积商品并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春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11余家,集贸市场 8个,发现存在问题11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查获食品违法信息9条,有力警示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