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根据《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要求,认真落实新增民生保险项目,切实提高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一是对具有本县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不低于50元/人/月的标准,及时下达专项资金19.31万元,用于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及时将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老人关怀政策向大众宣传;三是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截至10月,全县累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14.61万元、惠及2922人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兜底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提升困难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