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营商环境法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全县医保系统人员法制培训,提升医保系统人员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提升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积极推进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机构前置、关口前移,完善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职责,推进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医保服务能力建设,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目前为止,选择了7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63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把县级的41项经办服务权限下放18项至乡镇为民服务中心,13项经办服务权限下放至村(社区)为民服务站,让群众少跑腿、少跑路。
三、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强化政策培训,提高经办人员水平,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示范医院现场讲解等方式,切实提高医保经办人员、医务人员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强化监管考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协议,明确付费预算管理、数据管理、支付标准、审核结算、稽核检查等要求。2023年共完成全县7家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施DRG付费,完成开展住院业务医保定点付费改革达标70%。
四、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经办窗口作风建设,简化完善业务流程,改进窗口服务方式,切实改善服务体验,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快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改革,落实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实施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不见面办理”和移动端“豫事办”办理。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异地就医备案、费用结算等服务网上办理,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本实现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目前为止,我县所有定点药店和13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全部实现异地就医购药,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