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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 警必有应

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作者:永仁县公安局   来源:永仁县公安局    点击:[]

夏日炎炎,夜幕降临后居民们纷纷走出家门,约上三五好友到宵夜排挡、烧烤摊休闲娱乐,夜经济活跃起来的同时,噪音扰民、酗酒滋事等问题投诉也随之增多。

针对辖区群众反映集中的噪音扰民问题,永仁公安对近期接报的噪音类警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明确群众反映的意见诉求相对集中点,共梳理了噪音重点部位3处。

结合日常社区警务工作,由社区民警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娱乐场所、烧烤夜市进行走访告知,主动向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宣传教育,提醒负责人提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酒后喧哗、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提醒、劝阻。

针对烧烤摊、KTV等投诉噪音问题较多的“高频区”,永仁公安联合城管、环卫等部门开展巡查整治,与商户就噪音扰民、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提醒、约谈。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工作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及问题当场督促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对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和普法宣传,防止夜市的“烟火气”变成老百姓的“火气”,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此外,永仁公安建立常态化巡防机制,每日由值班警组重点对人员聚集的点位开展巡逻,对噪音扰民、酒后滋事等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警告一起,并将梳理分析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实现警网融合,共同开展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莫让城市“烟火气”变成心中“火气”

让我们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和谐

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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