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是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不当的充电、停放方式给群众带来了安全隐患。8月20日,永仁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发关于“满电回家 安全随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工作倡议书。
倡议书向全县各单位、社会团体、省州驻永单位发出如下倡议:一是加快停放场所建设。呼吁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内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因地制宜,带头建设单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同步安装相应的充电设施和消防设施,切实解决“有得充、愿意充”的现实需求。二是倡导“满电回家”服务。结合实际,合理收取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努力做到充电户内、户外同价,鼓励免费提供充电服务,切实解决“愿意充”的内在需求。自觉做到:在规定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不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楼道,以及消防通道、易燃可燃搭建场所等区域停放充电,做到不“飞线充电、电瓶入户、进入电梯轿厢、人车同屋充电”。三是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常态化开展职工群众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海报、告知书、播放电动自行车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管理开展常态化提示提醒,积极宣传引导本单位职工群众不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车辆及配件,不私自改装车辆,及时置换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车辆,引导本单位职工群众带动和监督家人、亲友遵守法规,积极参与和制止各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确保车辆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