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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抓好植被复绿、践行生态为民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作者:郑林   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点击:[]

今年5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下沉楚雄州督察期间,指出永仁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停用后至今未进行植被恢复问题。

永仁县马垛子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位于永定镇龙头山社区三公里马垛子山箐,审批面积2.5754公顷(38.631亩),实际使用面积15.1亩,未使用面积23.531亩。2017年6月始建,作为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永仁县住房城乡和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6月16日按照《永仁县马垛子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覆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于2023年7月5日关停了马跺子建筑垃圾填埋场,但未进行恢复植被。

收到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后,永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各类生态环境领域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工作。2024年5月21日,永仁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永定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到永仁县马垛子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对林地植被恢复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现场督办,各有关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切实推动问题解决。

马垛子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植被恢复工作已完成,并通过州级验收销号。

为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永仁县以生态为民行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着力点,落实“小切口”整治生态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推动化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群众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能力,认真开展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持续抓好各级督查、检查、巡视反馈涉及永仁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实施化解重大生态安全风险提质增效行动和生态环境问题削减存量抑制增量2个专项行动,消减生态问题存量,整改完成后征求意见,并逐一进行公示,落实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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