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年3月28日—4月3日,县林草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县国有林场、各乡镇及公益林管护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督查。


督查组通过蹲点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国有林场、乡镇、村组、进山卡点、公墓区等重点防火一线,紧盯文明祭扫、农事用火等野外火源管控,重点查看文明祭扫安排、入林路口有无设卡建岗、有无人员值守、进山入林车辆有无登记、是否收缴火种、林区坟墓有无人员盯守、防火宣传教育、应急物资准备、值班值守、网格员、护林员是否在岗等情况,通过督促检查,进一压实防火责任,落细落实措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督查组强调,各级防火工作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必须深刻认识当前严峻防火形势,全力将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工作责任落实、落地、落到人头。必须坚持以防为主、防宣结合、打防相促,将火源隔离在林区外、思想教育落实在宣传中、火灾苗头扼杀在事发前。必须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一岗双责”,确保电话畅通、信息报送归口统一,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敷衍应付、迟报瞒报、隐瞒不报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