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群众交流就要情理交融、以心换心,调解纠纷讲清道理固然重要,但同时还要讲究“情、理”二字,做到情理交融。把握一个“情”字,就是对待矛盾双方要有对待亲人的感情,设身处地为双方着想,帮助查找矛盾纠纷的症结到底在哪里,该如何解开;紧扣一个“理”字,就是要找准矛盾的突破口,通过循序渐进、利害对比、对症下药,把道理讲清、讲透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宜就镇开展本周“夜议”活动,镇综治办主任为全镇干部职工倾情讲述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那些事”。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干部职工人人都应勇担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应具备“五心”,即爱心、耐心、信心、诚心和公心。而纠纷类型多种多样,调解方法各有不同。化解矛盾纠纷要注重讲究方式方法,要用四两拨千斤”技能,平时要关心农民疾苦,关心农民生产生活,尽最大可能解决群众困难,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要积极发挥村“两委”班子对情况最熟悉、对问题最了解、对农民最直接的优势,推行村民自治、依法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期、化解在萌芽。只要镇村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处事本领,提高应对能力,处事不惊,应变自如,那么化解矛盾纠纷就会收到一个满意的效果。
近年来,宜就镇党委、政府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不断创新,制定了具有宜就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五四三二一公约”和“四定原则”。五是五心:对矛盾纠纷细心听、耐心讲、真心查、诚心办、公心调;四是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句问候稳心、一杯茶水暖心;三是三个不忘:调处纠纷不忘党性原则、不忘法律法规政策、不忘司法纪律;二是两个转变:变上访为下访、变坐门等待为现场调处;一是一个目的:通过下田间、到地头、进农户,达到纳谏言、调矛盾、解纠纷、促和谐的目的。制定一个矛盾纠纷一个班子、一个包案领导、一个调解方案、一个督查机制的四级联调逐级办理机制。四定原则即定期排查、定期调处、以案定补、分级定量。力争通过“走、听、建、解”及时排查各类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近距离接触、全方位关心、心连心服务”。促使化解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听取、第一时间化解、第一时间报告。有效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水平,实现了琐事、小事不出村组,大事、难事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