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至,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镇纪委在此提示:守好廉洁心,过好中秋节。
一、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
四、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七、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参加违规吃喝。
八、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
九、严禁违反节假日值班规定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中秋佳节思亲亦思“清”,广大党员干部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坚守岗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一个清廉、舒心、愉悦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