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将永仁县污水处理厂2023年第四季度自行监测结果(2023年10-12月永仁县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日报表)进行通报如下: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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