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
工作流程
备注:1.永仁县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逾期交回申请书及审核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2.县级审核部门:县民政局(审核申请家庭收入状况),县公安局(审核申请家庭户籍情况),县住建局(审核房屋交易和租房协议备案情况),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房产登记情况);
3.申请家庭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提交相关证件审核,交回申请表及审核材料时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上一条:永仁县2021年公租房受理审核符合准入条件公示
下一条:关于受理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