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仁县财政局批复,受永仁县财政局的委托,我中心将对永仁县财政局关于将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处罚没收移交的块石资产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组织:本标的出让单位为永仁县财政局,具体出让组织工作由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工作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标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5日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对永仁县宏利采石场无证采矿矿产资源一案立案侦查。经查,永仁县宏利采石场在未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开采块石),经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察院进行了勘查测量,实际超采了849.54m3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永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5月27日下发了永自然资罚字〔2020〕第五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永仁县宏利采石场非法开采的块石849.54m3并移交永仁县财政局。
四、出让底价
根据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出让底价为22元/m3。出让(成交)金额仅是货款,不包含出让后上车、运输、安全生产及其他费用。
五、出让金缴款方式
成交后1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支付。
六、成交后收货要求: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收货并拉走。
七、出让方式:挂牌、增价法出让。每次增价幅度为1元/m3或1元/m3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报名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竞买。
九、报名及竞价时间
(一)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或单位);(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0日11: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股。
(四)挂牌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0日15: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出让资产在挂牌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仁县财政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6719186
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6713705
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