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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国有林场部分商铺及仓库公开挂牌招租公告(第二次)

日期:2020年02月27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

根据永仁县财政局的批复和永仁县国有林场委托,我中心将对永仁县国有林场部分商铺及仓库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组织:本标的出租单位为永仁县国有林场,具体出租组织工作由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招、竞租工作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三、招租标的基本情况招租底价:

(一)永仁县国有林场部分商铺及仓库位于永仁县永定镇建设路、环城东路、和顺路;

(二)临街商铺及部分仓库情况如下:

编号

面积(㎡)

月租金(元/月/间)

年租金(元/年/间)

坐落

备注

1

17

1100

13200

建设路1号

 

5

20

1100

13200

建设路1号

 

6

20

1000

12000

建设路1号

 

7

20

1000

12000

建设路1号

 

8

21

400

4800

环城东路

 

9

20

400

4800

环城东路

 

10

20

400

4800

环城东路

 

11

20

400

4800

环城东路

 

12

67

1200

14400

环城东路

带3㎡卫生间

13

73

1300

15600

环城东路

含隔间

14

21

800

9600

环城东路

 

17

23

600

7200

和顺路

带4㎡卫生间

18

14

400

4800

和顺路

 

19

14

400

4800

和顺路

 

22

25

600

7200

和顺路

带4㎡卫生间

 

、招租要求

(一)承租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工商、税务、卫生(门前三包)、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责任;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二)经营范围;经营行业事项必须合法合规,严禁从事产生噪音、废气、污水污染行业,严禁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若违约招租方有权收回经营权。

(三)承租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招租方制定的相关规定,并且服从招租方对一切经营活动按政策规定统一管理。承租人必须管理和维护维修好租赁区域的房屋及设施,未经招租方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扩建和改造,若擅自拆除、扩建和改造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加强对该幢房屋监管,不得随意改变该房屋内部结构,如确需改变内部结构或进行装修、安装设备的,规划设计、范围、工艺、用料、施工工序、装修价格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出租年限及租金收取方式

此次出租年限为三年。租金按年收,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收取。

、招租方式:挂牌、增价法招租,每次增价幅度为100元/月或100元/月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租人。

、竞租资格: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和其他组织,遵守本公告第四条招租要求的均可参与竞租。

、报名及挂牌

(一)报名资料

1、企、事业单位、法人:申请书(格式)、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有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他人投标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26日11: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股。

(四)挂牌时间: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26日16: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出租房屋场地在挂牌截止时仍有2名以上竞租人要求报价的,由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咨询电话

永仁县国有林场  

联系人:殷先生     0878-6723589

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878-6713705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租须知为准。

                             

                           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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