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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金沙江二级支流永定河流域村庄污水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政务服务局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金沙江二级支流永定河流域村庄污水治理工程(一期)已由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金沙江二级支流永定河流域村庄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农经〔202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仁县仁诚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金沙江二级支流永定河流域村庄污水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地点:永仁县永定河流域永定镇、维的乡、莲池乡。

2.3项目总投资:一期工程总投资约2800万元。

2.4建设内容:永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金沙江二级支流永定河流域村庄污水治理工程一期,实施范围为:①生活污水收集工程:新建接户检查井800个,De110的UPVC管57423米,DN300的HDPE管43949米;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50座污水处理站,处理1095立方米/天。

2.5招标范围:

(1)设计: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范围内施工、安装以及竣工图的编制等;

(3)其他: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6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1)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要求,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有关要求并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新成立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含已建或在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2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含已建或在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合同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拟任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含已建或在建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规模和设计负责人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不作要求。

3.4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3.4.4项目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要求。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专业人员和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设计、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须提供查询方式、查询密码),如未提供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20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云南省内企业须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省外企业可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5.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如评标过程中,因投标资料模糊或信息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1日12时00分至2023年08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2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6.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在系统默认3分钟内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时间截止后即开标结束。

6.3.4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3.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3.6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异议(质疑)及投诉

6.4.1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条)。

6.4.2各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监管部门对线上异议(质疑)及投诉的,采用线上方式受理答复。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鼓励异议及投诉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仁县仁诚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楚轩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仁县环城西路33号


地 址:

楚雄高新区永兴街31号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人:

马工

电 话:

181****4661


电 话:

137****1591

行政监督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电话:0878-67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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