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县防灾减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楚办字〔2022〕23号)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元旦、春节期间是企业复产高峰、疫情传播高峰、节日人流物流高峰叠加的特殊时段,加之雨雪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天气影响,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清醒认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及时分析研判风险特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11个行业领域、55类单位(场所)存在的重大隐患,按明确的职责分工,持续开展整治攻坚,对不放心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要盯住不放、严密管控,既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要着眼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层层拧紧压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链条。
三、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动态掌握本地区企业复产和重大工程复工情况,对高危企业和重点监管单位要靠前服务,组织专家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严格落实设备检修维修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所有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必须到岗履责,新员工不经严格的安全培训不能上岗。
四、保障高危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发改、工信、应急、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突出保供,一对一做好安全服务,安全巡检、探放水、通风排水等关键岗位人员要在岗在位。深刻吸取新疆“12·24”井下坍塌事故教训,加强灾害治理险情处置等作业风险研判,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加强油气储存长输管道高危装置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巡查,落实防冻防凝措施。强化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安全管控,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违规燃放等行为。扎实做好冶金建材等工贸企业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五、有力防范化解新冠疫情高峰带来的安全风险
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重症室、住院病房、供氧设备、用电设施等安全巡查检查。对正在高负荷运行的药品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以及物流仓储场所,有关主管部门要派出专人驻企服务。到岗率低的一些高危企业,要盯紧看牢。要组织专家指导不间断生产的企业,根据人员到岗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负荷和工艺流程,确保安全运转。养老院、托管所、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场所也要上门安全服务,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六、抓好节日期间公共安全防控
消防救援机构要牵头深入排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新开业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堵塞通道、无资质电焊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交通运输、渔船安全风险分析,加大农村道路、交通枢纽、景点周边、码头渡口等执法巡查力度,确保群众平安出行。要集中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群众出游出行、用火用电等安全教育提醒,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
七、严厉打击盗采盗挖盗运矿产资源行为
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责任体系,对非法盗采组织者,一律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参与盗采矿产资源活动的劳务人员,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公职人员以个人或家属名义参与盗采或包庇纵容盗采行为、为盗采行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一律移交当地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八、强化雨雪冰冻灾害预警和应对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完善节日期间多部门联合会商、预警联动机制,加强高寒地区、景区景点、高速公路监测管控,遇有强降雪、团雾等极端天气,及时封闭不安全路段、转移人员,严防大面积滞留被困。交通、电力、供暖、通讯等单位要细化完善断路、断电、断气等应急预案,周密落实保供保畅措施,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九、严防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冬春季节,干旱少雨,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升高,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火患治理责任,严格管控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野外烧荒取暖等火源管控,加强野外违规用火网格化巡查和排查整治,一旦发生火情,坚持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十、确保救灾救助及时到位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启动响应,做好灾害救助、临时安置和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确保救灾救助及时到位。要对受灾群众救助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精准对接实际困难和需求,及时调拨和追加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冬春救助物资、资金在春节以前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平安过节。
十一、做好应急准备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信息报告和值班值守、外出报备等制度,遇到险情灾情时,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处置。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等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灾种靠前驻防,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精准高效安全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