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韩春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撒家湾17号(大井湾)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土国用(2000)字第F-04-25号,房屋所有权证号:95字第46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305.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46.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韩春丽所持有的该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春丽
2020 年10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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