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芝惠、李平房地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杨芝惠、李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环城西路2号(原县医院住宿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档案土地证号:永土国用(2000)字第E-01-01F042021号,土地面积为:16.0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永仁县房权证永定镇字第991424号、共有权证号:永仁县房永定共字第991509号、建筑面积:57.1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的国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和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芝惠 李平
2020 年 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