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杨永礼(曾用名:杨永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拉古村委会玉碗水三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土地证号:永土集用(1999)03-10-05-10,宗地使用权面积274.0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永礼
2022年6月30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