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周胡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永仁县猛虎乡猛虎村委会格么五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号:永土集用(99)字第04-02-10-16号,土地面积58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周胡平
声明人:猛虎自然资源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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