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李云科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维的乡的鲁村委会的鲁二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经查询该宗地信息:土地使用权人李云科,集体土地宗地号:8-04-09-18,土地面积362.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李培许
声明单位:维的自然资源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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