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罗正元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维的乡夜可腊村委会杨家湾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经查询该宗集体土地宗地号:08-01-05-30,土地面积:286.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依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现声明该罗正元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罗正元
声明人:维的自然资源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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