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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永菊、周培华永国用(2007)第304号土地使用权证和永仁县房权证永定镇字第200704650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的声明

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作者:夜子凤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兹有程永菊、周培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环城东路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经查询,房屋产权证号:永国用(2007)第304号,永仁县房权证永定镇字第200704650号,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162.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85.76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程永菊、周新程所持有的该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永菊、周新程

公告单位:永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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