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与各文物安全成员单位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14份,各乡镇分别与文物管理使用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17份,文物古建消防安全承诺书7份,形成了县、乡、村、文物管理使用人层层落实责任,对全县43个文物点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公开公示,对5个文物古建点和1个文物收藏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进行挂牌公示。2021年上半年共组织联合检查6场次,出动车辆15辆次,抽调人员30人次,对文物安全情况进行监视监测,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对4个文物古建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组织召开文物安全工作会议3次,文物安全现场会2次,举办文物安全培训1期,对中和传统民居建筑群投入资金123万元进行文物古建消防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