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洪水影响评价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现将永定镇大坝村委会上比利组农业产业桥及龙头山社区清华组农田引水蓄灌工程洪水影响评价行政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永定镇大坝村委会上比利组农业产业桥及龙头山社区清华组农田引水蓄灌工程
项目位置:永仁县永定镇大坝村委会上比利组
项目法人:永仁县永定镇人民政府
工程防洪评价范围:拟建永定镇大坝村委会上比利组农业产业桥,位于永仁县永定镇大坝村委会上比利组,跨越永定河,桥头两端均为农用机耕路,机耕路为土路基,路基宽度4米,小桥跨越永定河连接河道两端机耕路,方便柳树塘、上比利等村组村民出行;该小桥在原河岸基础上提高2.2米架设,桥头两端在原有机耕路上采用桥头引道与小桥、机耕路顺接,桥梁起点桩号K0+054.7,桥梁中心桩号K0+063.2,桥梁终点桩号为K0+071.7,全桥总长17米,跨径1×10米,桥梁宽度6米,桥面净宽5米,上部结构采用1-10米现浇钢筋混凝土实体板桥。下部结构两岸桥台均采用重力式桥台、刚性扩大基础。本桥平面上位于直线段内;于两端桥台台口处分别设置1道60型伸缩缝,全桥共计2道伸缩缝。两侧设置C30钢筋混凝土防护栏。
批复时间:2023年2月16日
批复文号:永审批准决字〔2023〕4号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起紫燕 0878—6011513
永仁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