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田村光伏发电项目需要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绿能(永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鸡田村光伏发电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临时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永仁县维的乡大保关村民委员会街一村民小组、它的么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0.022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永仁县维的乡大保关村民委员会街一村民小组、它的么村民小组集体林地。
七、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涉及活立木蓄积0立方米。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林地林木补偿费由云绿能(永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永仁县维的乡大保关村民委员会街一村民小组、它的么村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行政审批局反映。电话:0878—6011504、0878—6011512。
永仁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