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永仁陽光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于2025年4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条、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5月9日作出了永仁陽光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同意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永交许可(决)〔2025〕015号),许可内容如下:
1.经营范围:巡游出租汽车运输;
2.经营区域:永仁县;
3.车辆数量及要求:30辆;
4.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4年。
现予以公开。
永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