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和《楚雄州纪委州监委开展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目标导向作用,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责任,持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力避免或减少学校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坚决杜绝发生校园责任事故为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突出工作实效,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责任落实,推进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以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避免或减少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坚决杜绝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
(二)突出预防为主。压实学校安全责任,促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扎实开展消防、食品、交通、防溺水等专项治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注重工作实效。以工作实际效果为主要参考,全面推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大力倡导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和创先争优。
三、考核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四、考核内容
按照国家、省、州、县有关要求,对各学校考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学校安全责任制建设、安全制度完善、安全机构及队伍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应急管理预案;危险品化学管理、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校园施工安全、特种作业制度、人员持证上岗;防拥挤踩踏措施、应急灯与应急疏散标志标识及设施;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应急值班值守;安全工作总结、考核及通报等。
五、计分原则
考核计分实行基础工作考核与加分项、减分项综合评定的办法。
基础工作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对学校考核依据《云南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进行。
考核加分项。为激励先进,按照所列情形给予加分,每项工作按最高加分情形计分,不重复加分,加分不设上限。
考核减分项。按照所列情形予以扣分,每项工作按最高扣分情形计分,不重复扣分。
六、考核加分项
(一)本学校安全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20分;受到州委、州政府或省教育厅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10分;受到州教育体育局或州级其他部门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次加5分。
(二)本学校安全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每次加20分;受到州委、州政府或省教育厅表彰的,每次加10分;受到州教育体育局或州级其他部门表彰的,每次加5分。
(三)本学校安全工作先进经验以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正式文件形式宣传推广的,或在相当层次会议上发言介绍工作做法的,每次加20分;以州委、州政府或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形式宣传推广的,或在相当层次会议上发言介绍工作做法的,每次加10分;以州教育体育局或州级其他部门正式文件形式宣传推广的,或在相当层次会议上发言介绍工作做法的,每次加5分。
(四)本学校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在国家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加20分;在省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加10分;在州级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次加5分。
七、考核减分项
(一)安全事故
1.在校园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死亡1人扣 10分,受伤1人扣3分;
2.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每次扣10分,若造成师生伤亡的,按照责任事故扣分原则附加扣分;
3.发生教职工性侵猥亵学生事件的,每次扣10分,一票否决。
4.发生校园火灾事故的,每起扣5分,若造成师生伤亡的,按照责任事故扣分原则附加扣分;
5.发生校园内交通事故的,每起扣5分,若造成师生伤亡的,按照责任事故扣分原则附加扣分;
6.发生校外溺水、交通事故、猝死、自杀等学校无责任事故的,原则上不扣分;对事故严重、造成较大舆情和社会影响的,依据实际情况扣1-3分。
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事故瞒报、迟报
经查实,瞒报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0分;瞒报无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分。迟报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分﹔迟报无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分。
凡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社会人员暴力伤害学生事件、学生打架斗殴致死致伤事件、校园欺凌事件、校园性侵猥亵事件及其他易引发较大舆情的学校安全事件,须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事故概况,书面详细情况4小时内上报。初次报告可只报告基本情况,详细情况应续报直至事故妥善处置。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情况视为迟报。事故(事件)发生超过24小时未报有关情况视为瞒报。
(三)通报批评
本学校安全工作受到中央或国家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0分;受到州委、州政府或省教育厅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0分;受到州教育体育局或其他部门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
本学校安全工作被国家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 20分;被省级主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扣10分;被州级主流媒体及其他网络媒体负面报道,同时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四)材料上报
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材料的,每次扣0.5分;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材料,导致全县工作受到影响(包括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3分。
八、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
(一)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县教育体育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直接纳入校长绩效考核。对排名前3名的学校在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指标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并整理印发典型经验做法。
(二)挂牌督办。凡年度内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整改完毕而发生影响较大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学校,县教育体育局将联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典型事故或事件进行台账式管理,挂牌督办,直至妥善解决。
(三)约谈问责。对排名后3名的学校,督促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影响较为恶劣事件的,依据《楚雄州学校安全事故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约谈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并依据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量化考核,原则上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全县教育体育系统。
(二)各学校每年12月31日前,将考核加分项相关佐证材料报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每年的第一季度,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对各学校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十、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工作服务大局,同时学校安全工作又影响大局。请学校务必从“平安永仁”建设的大局出发,从维护学生身心安全角度着想,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析本学校安全形势,依规依纪依法严抓严管,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在学校业绩等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一把手”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做到经费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演练到位。
(三)强化隐患整治。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本学校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果断措施抓好整改治理,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依法整顿并加强巡查监控,做到安全隐患不排除决不放手。
(四)加大保障力度。各学校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要向学校安全工作倾斜,要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既要保证数量又要保证质量,真正把精干的人员充实到学校安全队伍当中,增强安全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要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附件:《云南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
云南省“平安校园”考核标准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领导重视 |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纳入学校党政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研究两次,并有详细会议记录。 |
3 |
13 |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没有纳入学校党政议事日程的扣3分。每学期研究少于两次的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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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统一组织、协调学校创建工作。 |
3 |
学校无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的扣3分。学校主要领导不担任组长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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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有完整、详细的学校安全痕迹档案资料 。 |
2 |
无规章制度扣2分。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详细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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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每学期组织一次有校领导、各层次管理人员和师生员工参与的安全应急演练。 |
3 |
学校无应急工作预案扣3分。学校不按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有校领导参加的应急演练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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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经常性的校内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六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检查、整改有记录。 |
2 |
学校安全检查少一次扣1分;对安全隐患不整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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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明确 |
制定了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清晰,责任落实到人。 |
2 |
5 |
无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扣2分。任务未分解,责任不落实到人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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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稳定分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党、政领导负直接责任。 |
3 |
领导班子对安全工作分工不明确扣2分。党、政领导不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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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有力 |
安全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消防、环保等各项工作专项经费落实到位。 |
3 |
16 |
各项安全工作经费不落实到位扣3分。不落实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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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相应的保卫机构,并按规定比例配足保卫人员。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并发挥积极作用。 |
3 |
学校不按规定比例配足保卫人员扣3分。中小学无法制副校长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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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立安全防范监控中心,系统完善、状态良好。 |
2 |
学校无监控中心扣1分。系统不完善、状态差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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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基础设施完备、警示标识清楚、醒目。 |
2 |
基础设施不完善扣2分。各种标牌不到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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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大型活动前有完整的、操作性强的预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 |
2 |
大型活动无应急预案扣2分。预案不适用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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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面推行“六T”实务管理 |
2 |
学校食堂为推行“六T”实务管理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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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完善学生保险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云教保﹝2016﹞5号、云教保﹝2016﹞9号)要求购买相关保险,实现保险两个全覆盖(即购买全覆盖、理赔全覆盖) |
2 |
未按要求做好相关保险工作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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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措 施 得 力 |
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学和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并把安全教育贯穿于日常教学中,每学期安全教育不得少于10个课时。 |
3 |
15 |
安全教育没有纳入教学计划扣3分。每学期安全教育少于10个课时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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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广播、校园网络、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开展“平安校园”宣传。 |
3 |
校园内无“平安校园”宣传媒体扣3分。宣传内容单一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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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及时删除有害信息。 |
2 |
校园网络管理不善,未及时删除有害信息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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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息研判,及时掌握并上报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相关信息。 |
2 |
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相关信息不及时上报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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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启动迅速,人员到位及时、处置得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
3 |
发生突发事件没有及时处理扣2分。处理不得当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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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调解组织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运行规范,调解效果明显。 |
2 |
学校调解机构不健全扣2分。效果不明显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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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 |
年初学校层层签订安全、消防、环保责任书;安全、消防、环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
3 |
12 |
年初学校没层层签订安全、消防、环保责任书的扣2分。无工作计划扣1分,无总结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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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公寓)、单位出租房屋有专人负责管理。 |
2 |
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单位出租房无专人管理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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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园安全、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排查人员和排查项目清楚,整改情况有记录。 |
3 |
不按规定排查、整治扣3分。排查整治记录不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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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安全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
2 |
安全工作人员通信不畅通扣1分。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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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系统完善、灭火设备齐全,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
2 |
消防系统不完善扣2分。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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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联动 |
主动与属地公安、市场监督、文旅、建设、卫健、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学校周边治理,认真清理非法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流动摊贩等,效果明显。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有档案资料。 |
3 |
9 |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主动,效果不明显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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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内建筑的安全、饮食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明显。 |
3 |
校园内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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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的宣传教育工作,抵制境外非法宗教对学校的渗透。 |
3 |
抵制“法轮功”和邪教宣传工作不积极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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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制度健全 |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
2 |
12 |
交通安全制度不完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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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级保卫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安全保卫检查制度健全。有突发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报告、应急处理制度。 |
3 |
学校无保卫机构扣2分。安全工作人员职责不明确扣2分。无突发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报告、应急处理制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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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建筑物报告、应急处理制度。 |
2 |
无教育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扣2分。无危险建筑物报告应急处理制度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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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食堂规范(6T)、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药品、危险品、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应急处理制度。 |
3 |
三项制度缺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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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组织申报审批制度健全。学校有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
2 |
师生集体外出和大型活动申报审批制度不健全扣1分。学校无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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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显著 |
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勤政廉洁、开拓进取;教师为人师表,无不良行为和嗜好,无违反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现象;学生举止文明。 |
4 |
18 |
领导班子不团结扣4分。学校教师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扣3分。教师、学生有不文明行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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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
3 |
学校有“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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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无违规、违法的娱乐场所、商业摊点,无违章建筑。 |
3 |
校园内有违规娱乐场所扣3分。有违章建筑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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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信息的现象。 |
2 |
学校有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信息情况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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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满意率高于90%。 |
3 |
学校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满意率低于90%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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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打骂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秩序井然。 |
3 |
学校如有打骂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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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
学校师生有见义勇为现象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机关表彰的,加2—5分;学校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加2—10分;其他相关安全工作受到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加2—5分;学校完成平安校园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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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 |
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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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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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列扣分项目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不扣负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