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经教育拒不改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上一条:父母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应当听取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下一条:高三学生被学校取消一切体育课程,而增设文化课程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