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扶贫资金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将永仁县扶贫办2021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如下:
根据中央、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及《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32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21年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41万元,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我县《2021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拟对下达我县的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41万元做如下安排:
一、农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下达545.10万元
(一)水利发展项目(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36.3元,其中:宜就镇36.3万元。
(二)改厕、垃圾处理等项目508.8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480万元,猛虎乡10万元、宜就镇18.8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计划下达2307.67万元
(一)农业生产发展配套建设项目542.32万元,其中:莲池乡112.4万元,猛虎乡107.35万元,宜就镇208.17万元,永兴乡114.4万元。
(二)林业产业发项目1695.35万元,其中:水务局812.6万元,维的乡415万元,永定镇39.75万元,永兴乡14万元,中和镇414万元。
(三)村集体经济项目70万元,其中:维的乡70万元。
三、其他88.23万元
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管理费88.23万元。
监督电话:0878---6716246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