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扶贫资金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将永仁县扶贫办2021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如下:
根据中央、省、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及《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1〕60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10万元,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结合我县《2021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方案》,拟对下达我县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10万元做如下安排:
一、农村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计划下581.66万元
(一)道路交通项目564.44万元,其中:莲池乡70万元,维的乡16.2万元,宜就镇208.38万元,永定镇229.43万元,中和镇40.43万元。
(二)水利项目17.22元,其中:宜就镇17.22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计划下达1210.24万元
(一)农业生产发展配套建设项目884.25万元,其中:莲池乡231.85万元,猛虎乡150.34万元,宜就镇100万元,永定镇178.85万元,永兴乡223.21万元。
(二)林业产业发项目325.99万元,其中:猛虎乡74.06万元,永兴乡138万元,中和镇113.93万元。
三、其他18.1万元
项目管理费18.1万元。
监督电话:0878---6716246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