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和《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脱贫县整合资金方案编制质量的通知》(楚财农〔2022〕8号)文件相关要求,永仁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年初方案已规划编制完成,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规模
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7811.9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12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96万元;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223.9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580万元。
(二)资金投向
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由县财政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整合,结合永仁县县乡村振兴“一十百”示范工程及“四美”乡村等建设任务,资金重点向50个脱贫村倾斜,同时统筹兼顾非脱贫村实际,推动均衡发展。资金主要投向于农业生产、乡村旅游、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5个重点方向共计51个项目,其中:
1.农业生产项目12个,总投资3225.6万元,占总投资的41.29%;
2.乡村旅游项目11个,总投资1915万元,占总投资的24.51%;
3.水利发展项目7个,总投资700.86万元,占总投资的8.97%;
4.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537.74万元,占总投资的6.88%;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1个,总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36%;
6.其它项目8个(含7个雨露计划项目和项目管理费),总投资232.72万元,占总投资的2.98%。
监督举报电话:0878-6716246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