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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年09月20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原创      点击:[]

局属各股室、段、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政法委、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列部署要求,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从根本上扫除黑恶势力,营造和谐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根据州交通运输局楚交政法【20189号文件精神和县政法委部署要求,从20181月起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与全国、全州、全县同步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确保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平稳、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交通运输工作平稳、持续、健康发展,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永仁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   杨仕清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景高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文国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员:  孙以文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规股负责人

李继伟             李继伟 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处长、

县交通                   县交通运输局路政股负责人

李加学 县交通运输局基建股负责人

   县交通运输局资产财务股负责人

起志龙 县交通运输局质量监督室负责人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长

宋晓燕 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

  (二)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杨仕清同志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对交通运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领导责任。

2.领导小组副组长文国武同志负责系统内部、全县辖区内客、货运、水运交通、驾培校、维修业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3.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景高同志负责全县辖区内道路隐患排查、路产路权侵占、治超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4.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境同志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局属各股室、段、所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排查到位。局办公室要与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及政法各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和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各股室、段、所进行线索排查、情况汇报,并按时上报我局的各类报表及相关材料,做好年终考核准备。

三、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违法犯罪线索排查

局属各股室、段、所、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突出重点,制定违法犯罪线索排查工作方案,要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违法犯罪线索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每月30局办公室

(一)局办公室。负责局扫黑除恶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局扫黑除恶工作;拟定全局扫黑除恶工作措施、制度并督促实施;收集、上报扫黑除恶资料;受理有关扫黑除恶的举报;督促各股室、段、所扫黑除恶职责履行;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扫黑除恶的相关工作。

(二)基本建设管理股(交通战备办)。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公路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三)运输安全法规股。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道路运输中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非法组客、拉客的涉黑涉恶行为;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非法开展串联罢运、越级上访、恶意破坏营运秩序、要挟政府答应无理要求等涉黑涉恶行为;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物流经营的涉黑涉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四)设计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五)资产财务股。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筹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资金,保证工作需要。负责打击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六)质量监督室。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公路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行为;组织煽动在征地拆迁中进行“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涉黑涉恶行为;恶意上访、恶意投诉、恶意讨薪、恶意索要经济补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黑涉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七)路政股海事处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的涉黑涉恶行为;负责打击组织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卡等涉黑涉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非法冲击治超站,造成超载车辆违法行驶损坏公路的涉黑涉恶行为;水路运输中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非法拉客、非法码头的违法行为。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八)县运政管理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道路运输中非法从事客运经营,非法组客、拉客的涉黑涉恶行为;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经营,非法开展串联罢运、越级上访、恶意破坏营运秩序、要挟政府答应无理要求等涉黑涉恶行为;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物流经营的涉黑涉恶行为;交通驾培行业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九)地方公路管路段。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扫黑除恶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打击公路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揽工程项目、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行为;组织煽动在征地拆迁中进行“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涉黑涉恶行为;恶意上访、恶意投诉、恶意讨薪、恶意索要经济补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黑涉恶行为;相关工作人员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运输充当“保护伞”、“黑后台”的涉黑涉恶行为;其他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职能股室、段、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专题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强化检查排查。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开展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并建立排查档案,确保各领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

(二)畅通举报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迅速摸排掌握一批案件线索,确定打击重点。要向社会公布各单位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并向州局报备,采用多种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提供线索。永仁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878-6718609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职能股室要按照分工要求,抓好责任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将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四)各检查组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深入第一线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将摸排到的线索和接受群众举报的线索上报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同时,每月30日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排查情况及《永仁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线索排查记录表》书面汇报局办公室

附件:永仁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违法犯罪线索排查记录表 

永仁县交通运输局

20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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