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就镇开展了永仁县宜就镇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业务培训。各村书记主任、土地专管员、土地信息员(小组长)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上,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杨洁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在保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收益权、审批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坚持民主、公开,全员收益。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实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应由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做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是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发展产业必须符合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三是农村宅基地建房要严格遵守“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加强在建房屋的管控,尽早发现并制止未批先建,超占、乱占等行为。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宜就镇将认真学习贯彻培训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