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在外很多人遇到小擦小碰的小事故会首选“私了”的方式私了省时、省力、成本低、赔付快但如果不看情况私了不仅事情得不到解决反而会产生很多后续问题以及不必要的麻烦今天我们来看看哪些情况不能私了
什么是“私了”?
私了:意思是指不经过司法手续而私下了结。在交通事故中,私了一般指不需要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通过私下协商或者交警协调的方式以解决问题。对于一些轻微交通事故(通常指未发生人身伤亡的事故),是允许双方私了”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以下这些情况不能私了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
1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比较复杂,当事车主很难判断具体责任情况。首先需要做的是报警及时对伤者急救。2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有争议。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和手续不全的车辆发生事故。机动车牌照、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标志,与缺乏这三种任何一种或以上的车辆发生事故不能私了。4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指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损坏了公共设施的事故。事故造成了公共设施和建筑物的破坏,不能只顾私事,忘了公事。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驾驶证过期、失效或者没有驾驶证开车上路,这肯定不能私了,需要交警判定具体是无证驾驶还是忘带驾驶证。7当事司机酒驾或药驾。事故当事司机有饮酒、服用药品(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和吸毒驾驶行为的不能私了。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9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或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法“晋”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双方是协商打算私了还是准备报警,有一件事是必须要做的,那就是立马留存现场证据。因为交通事故到底是哪一方的过错经常会让双方争论不休,与其面红耳赤地争执,不如积极拍下现场事故的照片或者视频,第一时间保留证据,以便将来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有充足的证据提供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