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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2025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

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作者:   来源: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为不断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的氛围,现将检查发现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一、永仁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永仁县人民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永仁县人民医院存在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993.6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7993.68元;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处1.2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7993.68元已全部退回,罚款81592.41元已全部上缴。

二、永仁县中医医院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永仁县中医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永仁县中医医院存在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串换收费、分解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681.8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7681.80元;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处1.2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81.80元已全部退回,罚款9216.96元已全部上缴。

三、永仁中西医结合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永仁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永仁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串换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269.3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6269.35元;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处1.2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269.35元已全部退回,罚款31523.22元已全部上缴。

四、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仁永兴路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仁永兴路连锁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仁永兴路连锁店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展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0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永仁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该药店限期改正违规行为,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7.05元;2、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处1.2倍罚款。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7.05元已全部退回,罚款80.46元已全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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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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