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永仁县辖区内娱乐场所(KTV、网吧、电子游戏室、影院、足浴洗浴店、健身会所)、住宿业(酒店、民宿、客栈、宾馆,指挥部指定接纳滞永旅客的宾馆、酒店除外)、餐饮业(中式正餐、西餐厅、小吃店、早餐店、酒吧、水吧、冷饮店、糕点店、咖啡厅、烧烤摊、流动小摊贩、农家乐、茶室)、商品零售和服务业(珠宝店、眼镜店、花店、美容理发养生店、手机销售修理店、服装鞋帽店、家具建材店、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及配件销售店、农资农机店、机动车修理清洗店)、无固定门店的露天水果摊(含板房搭建水果摊)、临时水果摊、蔬菜零售摊点等人员易聚集、病毒易传播的各类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二、永仁县辖区内民生经营性场所(药店、超市、农贸市场、母婴用品店、粮油店、有固定门店的水果店)及民生服务场所(加油站、银行、电信、移动、联通、广电、供电、供水服务单位)等人员集聚场所可正常营业,但每天必须严格消毒、杀菌,做好工作人员防护工作,并建立防护工作日志,严格落实居民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公共场所的要求。
三、所有参与经营的人员必须到市场监管部门和社区进行登记,接受相应措施管理。
四、永仁县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只能对本部门外地人员提供餐食,且采取分餐制和打包就餐,严禁聚集就餐。
五、永仁县内物资储备调配有序,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勿轻信谣言、传播恐慌,县级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囤货炒货、哄抬物价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对拒不配合以上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违者视情况进行处罚,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时间另行通告。
永仁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