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根据《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函〔2019〕17号)及《永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永工信通〔2020〕11号)文件要求,以实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依托永仁县资源、区位、气候、文化和产业等优势,牢牢抓住农村产品上行主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产销对接,探索数据驱动,构建普惠共享、线上线下融合,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上行“最前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县级物流仓储中心等用地用房,协调县级项目配套资金;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及绩效评价工作。
县纪委县监委:负责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牵头组织、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划,提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电子商务推进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做好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电商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做好电商企业和协会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发动全县工业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商知识培训;负责协调全县网络信息基础建设及应用和管理。承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财政局:牵头组织、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负责审核专项资金预算,配合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按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金,会同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和县扶贫办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县扶贫办:牵头组织、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负责制定电子商务精准扶贫规划,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电子商务知识培训,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组织扶贫产品开发,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产品上行,负责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相关数据统计分析,会同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对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县委宣传部:负责电子商务相关的各类媒体宣传推广、舆论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最新动态,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氛围。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争取、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建设项目,参与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的制定,负责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支持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和实习实训,培养优秀电商人才。
县公安局:负责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和等级保护工作,依法打击电子商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报送有关网络安全警示信息。统一对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行业进行安全检查,完善电子商务物流快递行业的登记、贮存、流转等各流程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电子商务培训纳入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并跟踪统计培训效果;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研究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落实电子商务产业规划管理的政策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发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培育扶持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示范网商,做好农产品网货生产主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动旅游资源的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旅游产品及旅游景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包装推广及质量监管,促进旅游行业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紧密结合。县审计局: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和网店诚信教育和监管,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对电商销售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产品生产等环节的质量监督,推广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推进农村产品电子商务溯源体系建设;加大地标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地标产品网上销售认证支持。负责做好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网店)的注册登记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做好电商企业(网站)食品经营许可。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引进和培育林业种植、加工龙头企业,打造特色林产品品牌,为林产品上行提供货源保障;制定林产品生产发展规划,促进林业龙头企业借助电子商务转型发展,大力推进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生产技术指导,争取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发动全县林产品生产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和应用推广。
县统计局: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进行评估,核算纳入统计的电子商务企业增加值,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参与组织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招投标相关工作。
负责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中心开展服务制定相关的服务规范,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中心服务进行规范、监督、指导,对代理机构进中心交易进行抽查和监督,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进中心工作的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综合管理。
县投资促进局:负责电子商务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商工作;做好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落实,以及电子商务项目考察、论证、评估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服务。
县供销社:负责规范和推进相关重点品类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和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网络营销;推进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和农村基层供销网点电子商务服务建设。县团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引导和鼓励青年、妇女残疾人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培训、就业及创业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国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
县人行:负责把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电商相关企业创业纳入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推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的专项信贷产品,做好三农金融服务,提供线上、线下的结算渠道和优质金融产品。
县邮政公司:负责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加快邮政三农服务网络信息化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与综合示范工作的融合对接。
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做好电商平台、电商园区、电商服务站点网络建设工作;为电子商务平台、园区和相关企业提供专属有线和无线互联网接入服务及故障抢修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定安排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本辖区内电子商务全面工作,同时此工作人员为本乡镇电子商务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应用宣传、推广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乡村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服务站点布局(按照行政村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争取有条件的贫困村全覆盖要求优先考虑贫困行政村或产业基础好、交通便利、覆盖范围广、服务人群多、场地和人员较优的行政村,可一个站点覆盖多个行政村)建设地址(乡镇服务站不少于20平方米、村级服务点不少于10平方米)、负责人员(服务站推荐站长人选3人以上,服务点推荐负责人人选2人以上)的规划、选择、推荐工作并督促承建企业按质、按量、按时序完成辖区内站点建设及运营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培训的人员选择和组织、场地协调工作;做好辖区内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引导工作、工作进度和数据资料报送工作、服务站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奖惩措施
(一)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示范工作进度快、项目实施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扬。对进度缓慢,不按时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数据资料,参与配合不力导致影响项目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二)对项目实施协调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