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冷富祥等3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冷富祥,男,云南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工。2020年 12月12 日17时20左右,在永仁县玫瑰阳光城项目工地建筑施工时,被电锯割伤右足第一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杨忠华,男,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县分局公务员、副局长。2020年12月9日21时22分左右,出公差入驻昆明市云南省政法干部教育中心时,跌伤腰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王雨润,男,云南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用工。2020年 12月20 日13时35左右,在永仁县玫瑰阳光城项目工地建筑施工时,被圆盘锯割伤右手母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
邮编:651499
联系电话:0878-6713612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