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
在辖区全面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提升永仁县人居环境、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推动交通领域综合治理。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辖区道路通行状况,在我县城区及宜就镇集镇规划区主要路段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目前设备已全部建设完成并验收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我县辖区内新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路段点位向社会公布,2021年3月26日起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全面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进行严厉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周知。现将我县辖区新建即将投入使用及已建正在使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路段点位予以通告如下:
一、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路段点位
(一)永仁县城区禁止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1、永兴路出城方向政务中心二岔口
2、永定河西路县医院后门岔口
3、永定河西路金合商住楼岔口
4、永定河西路岔地税局岔口
5、永桥路李淑芬诊所岔口
6、永桥路福海园路口
7、永桥路农行住宿区岔口
8、建设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
9、永定河东路中医院大门口
10、永兴路与和顺路岔口
(二)宜就镇集镇规划区禁止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1、迎新路火把新村岔口
2、迎新路宜就中心小学岔口
3、龙华路与涤兴路交岔路口(上)
4、涤兴路宜就中心卫生院岔口
5、龙华路与涤兴路交岔路口(下)
6、德盛路宜就人民政府岔口
7、迎新路与国道227线(原南永公路)岔口
(三)公路车辆智能监控设备
1、张孟线(G227线)K2695+650M处(双向)
2、京昆线(G108线)K3106+100M处(双向)
二、已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路段点位
(一)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闯红灯抓拍设备)
1、仁民路与永兴路交叉十字路口(4套电子警察设备)
2、永兴路与永定河东路、西路交叉十字路口(4套电子警察设备)
3、永桥路与仁民路交叉十字路口(4套电子警察设备)
(二)区间测速设备(路段限速值:70km/h)
1、张孟线(G227线)K2695+650M至K2701+600M(永仁至大姚方向)区间测速设备
2、张孟线(G227线)K2724+650M至K2731+530M(永仁往大姚方向)区间测速设备
(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抓拍设备
1、苴却路与东盛路交叉三岔口处
(1)苴却路出城方向禁止左转进入东盛路永宝大商汇路段
(2)东盛路永宝大商汇路段禁止右转进入苴却路入城方向
2、京昆线(国道108线)3101公里+718米处(永仁县公路局超限超载检测站)
该处电子监控设备为双向抓拍,抓拍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未进站进行超限超载检测的货运机动车。
(四)公路车辆智能监控设备
1、永兴路出城方向政务中心二岔口处
2、永兴路入城方向与仁民路连接线岔口处
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全面启用我县辖区永仁县公安局视频抓拍机动车辆卡口系统及高清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四、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重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
(三)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指示停车的
(四)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六)驾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查看、发送手机信息、看影像资料、吸烟的
(七)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八)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九)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
(十)驾驶摩托车超员超载的
(十一)货运机动车及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的
五、管理措施
(一)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采取现场执法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严格管理。
(二)在禁止停车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将违法停放车辆拖移到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机动车驾驶人及所有人进行上限处罚。
特此通告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