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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绍秋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1年08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兹有鲁绍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仁县永定镇小汉坝天和人家小区15幢1单元602室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经查询,房屋建筑面积93.7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5平方米,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永仁县不动产权第000092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鲁绍秋所持有的该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鲁绍秋

2021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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