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规定,现将张新斌等3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张新斌,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仁县支行永定分理处主任。2021年6月6日下午3时20分左右,在永仁县宜就镇火把村委会进行农户信息建档外拓业务时,因下雨路面湿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肋骨骨折、双肺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张念琼,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仁县支行客户经理。2021年6月6日下午3时20分左右,在永仁县宜就镇火把村委会进行农户信息建档外拓业务时,因下雨路面湿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张晓梅,女,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1年7月27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车间打包过程中,由于打包线相互缠绕惯性致使张晓梅左手臂被拉扯摔在打包机上,导致左侧桡骨中下段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永仁县工伤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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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